延遲通報必要抗癌藥短缺 食藥署開罰藥商30萬元

聽新聞
「摩法爾注射劑50毫克」因生產問題短缺,藥商凱沛爾延遲通報遭食藥署認定情節重大,開罰30萬元。(示意圖/Pexels)
「摩法爾注射劑50毫克」因生產問題短缺,藥商凱沛爾延遲通報遭食藥署認定情節重大,開罰30萬元。(示意圖/Pexels)

名列國內必要藥品清單且僅1張許可證的抗癌「摩法爾注射劑50毫克」藥品爆短缺,藥商卻延遲通報。食藥署認定情節重大,開罰30萬元,已緊急核准專案輸入,確保患者用藥權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8月31日公告最新違反藥事法廠商,凱沛爾藥品有限公司輸入的「摩法爾注射劑50毫克(衛部藥輸字第028517號)」,未依藥事法第27條之2第一項規定時限通報,依法開罰。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今(4日)告訴中央社記者,案內藥品適應症為「局部惡性黑色素瘤、軟組織肉瘤、多發性骨髓瘤、卵巢癌、神經母細胞瘤」,屬藥事法第27條之2公告的必要藥品。

藥事法規定,藥商持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為必要藥品的許可證,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藥商之事由,而未及於前述期間內通報者,應於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

黃玫甄說,目前國內該成分的注射劑型,僅有1張藥品許可證,惟因生產問題影響供應,尚無法確認恢復正常供應時程,為了解凱沛爾藥品有無延遲通報,食藥署函請該公司以書面檢具佐證資料回復,說明是否符合藥事法第27條之2的通報期限規定。

黃玫甄表示,依該公司函復內容,經食藥署判定未依法即時通報,且違反程度屬情節重大,依同法第96條之1第2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整,並於食藥署西藥醫療器材供應資訊平台公開藥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品名稱及違反情節。

根據健保署「健保藥品申報量」,該藥品114年度申報用量為527支。黃玫甄指出,考量案內藥品具臨床使用必要性,為維護病人權益,食藥署已核准專案輸入「Melphalan注射劑型」藥品,並公布相關資訊於食藥署西藥醫療器材供應資訊平台。

•以上言論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食藥署 開罰 癌症 用藥 摩法爾注射劑 藥商
上一篇
中秋節倒數!小潘蛋糕坊「停售22天」 不二坊蛋黃酥訂單全滿:這4天開放販售
下一篇
鬼門關後財運爆棚! 「3星座、3生肖」有大筆進帳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