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39歲的陳小姐6月16號傍晚6點多,跟朋友到台中南屯好市多購物,結帳時店員不小心拉推車撞到她的左腳,當下腳趾痛到不行,但員工完全沒道歉,只有值班經理出來安撫,陳小姐後來就診發現左腳小趾骨裂,醫師建議休養2個月,陳小姐本身做預售屋買賣,5年多的工作就因為這場意外被開除,她求償超過17萬,但好市多依照她給的單據,只能賠3萬元,雙方還在協調中。
陳小姐表示,當時穿著露腳跟鞋,店員拉動推車時直接壓過她的腳,過程中甚至沒有道歉,當下疼痛到無法反應,眼淚也不自覺掉下來。
39歲的陳小姐正在整理商品,朋友在旁邊結帳。推車一堆東西都還沒放上輸送帶,店員就大力拉她的推車,瞬間輾過她的左腳,害她痛到不行。陳小姐透露,自己從事房仲工作,受傷後向老闆說明情況,對方認為她無法繼續工作、協助賣房,因此最後失去工作。
陳小姐6月18日凌晨就醫,才發現左腳小指骨裂。醫師評估得靜養2個月、復健2個月。她也向房仲公司請假休養,老闆卻因此開除她,5年工作因為這場意外沒了。陳小姐向美式賣場求償17萬7000元,但賣場持續要求她申請請假證明,但她受傷後已經失去工作,因此無法理解為何還需要提出相關證明。
但美式賣場只願賠3萬元,這讓陳小姐痛批處理態度消極,自己在賣場受傷後,對方的處理態度讓她無法接受,也質疑既然已支付會員費,為何受傷後卻得到這樣的處理。美式賣場強調,事發後一直都有配合調解,但陳小姐缺少相關上班證明文件,理賠程序無法通過,目前只能賠3萬元。陳小姐無法接受,已對賣場提告傷害,現在除了復健,還得想辦法找到下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