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東森新聞)
一對新人打算在婚禮聘僱一名攝影師,於是在外包網站上寫下「4/2徵婚禮攝影師1名」,並列出應徵條件、工作內容、地點以及費用,但仔細看會發現,攝影師當天10點就要到達指定地點,直到晚上9點宴客結束才能離開,薪水卻只有2000元,如果加上後製時間,時薪低得難以想像,此條件讓律師呂秋遠實在看不下去,忍不住在臉書列出10點,批評這對新人不尊重專業。
徵人啟事強調這是「急件」,內容指出攝影師4月2日當天,早上10點必須到達指定地點,拍攝迎娶儀式的畫面,要一直待到晚上9點宴客完才能離開,拍完後還得負責後製,但這一切的案件金額居然只有2000元,讓律師呂秋遠忍不住在臉書痛批,「覺得你用2000元要找一位專業攝影師,還要包括後製,很污辱從事這行業的人而已,任何開價,都要有行情,不懂要問」,「2000元的價格,其實很像是給交代,不過,婚姻不是給交代就好,不然同居其實也不錯,真的,至少不用來找我談離婚。」、「其實你以後就會知道了,當天拍的照片,以後根本也不會看,你還會很想把攝影光碟拿來當飛盤。」
許多網友看了之後,也紛紛留言表示,「踐踏專業」、「這價格連請新秘都請不到」、「誇張!」、「如果想省錢,就別請婚攝」、「比扯鈴還扯,請小朋友拿手機隨便幫你拍,2000元應該差不多」。
▼(圖片/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臉書貼文全文】
Hi,您好,我是路過的律師,偶爾投影在你的玻璃心,你無須訝異,也無須歡喜,因為我只是單純想點醒你。
1、關於法律:勞基法保障的基本工資,是133元,從早上10點要在現場,到晚上9點才離開,是11小時,除以2000元,時薪是182元。不過孩子,你忽略了後製,後製如果是9小時,恐怕就只剩時薪100元了。而如果你認為,後製不用9小時,恐怕成果會很恐怖。
2、關於關係:不過你不要難過,因為你沒有違反勞基法。你們之間是承攬關係,不是雇傭關係,要給2000元,如果有人願意收,你們兩邊開心就好。
3、關於專業:其實你的門檻不高,只要有經驗的人就可以了,我可以理解。不過,攝影真的不是有經驗就可以了,不然我也曾經在十年前幫朋友拍過照片,你需要嗎?
4、關於一整天:你該不會覺得,沒有拿攝影機的時候,就不算工時吧?
5、關於省錢:結婚只有一次(希望啦),這麼重要的紀念作品,你真的認為,只價值2000元?
6、關於急件:通常急件,比較急的人,就是要付出比較高的代價。離婚如此,攝影也是如此。
7、關於婚禮:4月2日要結婚,通常早就應該安排所有的細節,你們如果有拍攝婚紗照,是不是可以請原來的攝影師幫忙?如果沒有拍婚紗照,其實這個也是可以省了,不是嗎?
8、關於交代:2000元的價格,其實很像是給交代,不過,婚姻不是給交代就好,不然同居其實也不錯,真的,至少不用來找我談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