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們注意,政府要發大紅包了!立法院已於2026年7月24日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這項主打「666方案」的新制無排富條款,只要是未滿18歲的國民皆適用。從出生到18歲,政府最高將發放累計達114萬元的補助。究竟這筆錢何時發、怎麼領?18歲後提領又有什麼限制?完整資訊帶您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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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採取「雙軌專戶」設計,包含可隨時動支補貼日常開銷的「兒少成長津貼專戶」,以及資金被鎖定至18歲的「台灣未來帳戶」。政府撥款的金額結構如下:
若從出生起完整參與,每位新生兒至18歲最高可獲政府撥款114萬元(成長津貼75萬+未來帳戶39萬)。不過需特別注意,114萬元滿額僅限法案施行後出生的「新生兒」;已經出生的孩童,僅能從法案上路後開始領取當下年齡對應的額度,無法追溯補領過去錯過的年份與啟動金。
家長不需要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手續。條例規定採「列冊主動開戶」機制,地方政府確認資格後,將由勞保局直接建立專戶並撥入款項。
帳戶內的資金將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操盤,投資於國內股票、債券等穩健型資產。且設有嚴格的「收益保底機制」,基金投資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兩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若有不足將由國庫全額補足,確保孩子資產不虧損。
此外,除了政府撥款,家長或近親每年最高可為孩子自存20萬元;雇主每年也可為員工子女的未來帳戶贊助最高5萬元。且政府撥入的款項免列入家庭所得與財產計算,亦不得作為強制執行或扣押的標的。
存入「台灣未來帳戶」裡的錢,並非孩子滿18歲就能無條件任意提領。開戶人滿18歲申請結清時,必須提出以下指定用途的書面證明:
若18歲時無法提供合格用途證明,或超過10年未提領,開戶人僅能領回「家長自存款」與「企業贊助款」的部分,政府發放的資金與投資收益將全數收回國庫。
同時,法案也設有「防虐條款」,若家長有虐待、遺棄或忽視教養等違反《兒少權法》的情事,法院可宣告停止父母支配津貼專戶的權利,並由主管機關追回已被不當動支的款項,嚴格把關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