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民眾高度關注的「國民支援金」法案,已經在立法院順利完成一讀,若未來三讀通過,全台民眾有望普發新台幣1萬元。在此之前,全台各地地方政府已經陸續祭出加碼好康!彰化縣花壇鄉公所發布公告,因應美伊戰爭引發國際情勢變化與物價波動,為穩定地方民生並刺激經濟,依據《彰化縣花壇鄉因應美伊戰爭引發國際情勢變化穩定民生韌性措施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從今(20)日起正式發放現金「韌性措施振興經濟金」,符合設籍資格的鄉民,每人都可以直接領到新台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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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由花壇鄉公所大方發放的6000元振興經濟金,並不是每位住在當地的居民都能人人有獎,必須符合嚴格的「設籍時間點」,根據公所公布的發放說明,對象必須於民國115年3月1日前就已經設籍在花壇鄉,且在造冊日(民國115年4月28日)當天仍然持續在籍的鄉民才符合資格。
許多民眾關心,如果親屬在今年3月1日以後不小心遷出戶籍,或者是不幸在3月1日以後過世,這樣究竟能不能請領?花壇鄉公所說明,只要該鄉民在3月1日前設籍,且在4月28日造冊日當天持續在籍,不論是後來遷出還是領取前死亡,都具備請領資格;若是符合資格者在領取前死亡,則可以由合法繼承人共同推派一人,攜帶繼承人共同委任及切結書、死亡者戶籍謄本及被推派人身分證前往領取。不過,如果是外籍配偶,必須在3月1日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花壇鄉才行,僅持有外僑或台灣地區居留證者是不予發放的。
為了方便萬名鄉民領取,這筆6000元的振興金從7月20日正式開跑,符合資格的鄉民可以優先依照通知單上記載的指定日期、時間與地點前往領取,如果民眾因為工作忙碌,未能在公所指定的時段和地點領取,公所也規劃了第二階段的補領方案,民眾可以在115年8月19日至115年11月30日的發放期間內,於每週三的上班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4點),攜帶身分證與印章至花壇鄉公所辦理補領。
在代領機制上,如果是未成年人請領,依法不得親領,必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代領,這時不需要附委託書,只需檢附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即可;若是想委託其他親屬代領,則必須攜帶代領人的身分證及印章,再加上委託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或戶口名簿)。公所也特別提醒,相關表件目前都已開放線上輕鬆下載,民眾若要委託代領,建議提前準備並填妥書表,就能免去現場排隊大塞車的困擾。
現場發放採取的是現金發放,花壇鄉公所也特別發出三大提醒,呼籲前往領取的鄉民一定要多加留意。首先,民眾在領取到6000元現金時,務必在發放櫃台「當場點清金額」,因為一旦離開發放櫃台後,公所將恕不受理任何金額多寡的爭議;其次,這筆發放款項有明確的截止日期,最晚必須在民國115年11月30日前領取完畢,如果逾期仍未前往領取者,將會被視同自動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發,這筆錢就會直接充公;最後,為了防止不法情事發生,鄉公所也嚴正聲明,若有重複領取、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領,或是經查核後不符合資格者,公所將一律不予發放,倘若有人已經透過不正當手段僥倖領取,事後被查獲,公所也將會嚴格依法追回所有款項,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全體鄉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