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品風波持續延燒,食藥署原先宣布,使用問題油再加工製成的第二層產品可經安全評估後免下架,引發外界質疑。食藥署4日晚間調整措施,宣布調和油及使用問題油比例超過20%的第二層產品,均須預防性下架;使用比例未達20%的產品則須公開相關資訊,相關措施最晚須於7月6日前完成。
食用油驗出一級致癌物後,流向291家業者,影響範圍廣泛。食藥署原先表示,第二層產品,也就是使用問題油再加工製成的食品,經安全評估後可不必下架。不過,相關措施公布後引發外界討論與質疑,食藥署於4日晚間重新宣布調整第二層產品的管理方式。
根據最新規定,第二層產品中,若仍以油品原型販售,例如調和油,將一律採取預防性下架措施。此外,若產品使用問題油比例超過20%,也必須辦理預防性下架,以降低消費疑慮。
至於使用問題油比例未達20%的產品,雖然不需下架,但業者仍須公開相關資訊,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相關管理措施最晚須於7月6日前完成,讓消費者能掌握產品資訊。
根據統計,共有257家業者,得要自主管理跟主動揭露,依照最新規定完成後續作業。食藥署後續也將持續追蹤業者執行情形,落實相關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