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豪大雨不斷,中央氣象署今(25)日也已啟動「較大規模或劇烈豪雨作業」,雨下這麼大,民眾也關心是否有豪雨假,從雨量怎麼分級、各縣市雨量標準為何到誰能決定放假,《EBC東森新聞》為您整理常見疑問一次看。

受到米克拉颱風北上、鋒面接近以及西南風增強等影響,全台幾乎都有大雨或豪雨,局部地區可能有豪雨等級以上降雨,恐有短延時強降雨、雷擊及強陣風,山區嚴防坍方、落石、土石流及溪水暴漲。今一早許多民眾出門上班鞋子、襪子全濕超崩潰,事實上,氣象署將降雨依強度分為四級標準:
大雨:24小時累積達80毫米以上,或時雨量40毫米以上
豪雨:24小時累積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100毫米以上
大豪雨:24小時累積達350毫米以上,或3小時200毫米以上
超大豪雨:24小時累積達500毫米以上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天然災害是包含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他天然災害,導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
依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達10級以上,或是未來24小時累積雨量預測達山區200毫米及平地350毫米(部分縣市不分平地、山區均為350毫米),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風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但能否停班停課仍由各縣市權責機關決定。
各縣市停班停課的雨量門檻並不一致,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宜蘭縣(實際觀測250毫米)都是不分山區或平地雨量達到350毫米,而連江縣為200毫米(實際觀測180毫米)。
至於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平地實際觀測180毫米)、雲林縣、嘉義縣、高雄市、台東縣都是山區雨量200毫米、平地雨量350毫米。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5條指出,天然災害期間,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之權責機關如下:
一、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二、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轄區地形、地貌、交通及地區性之不同,將前項權責授權所屬區、鄉(鎮、市)長決定發布,並應通報所在地區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四、機關、學校所在地區,經機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後,應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學生及透過當地傳播媒體播報,並通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其有上一級機關,並應報上一級機關備查。
五、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須將決定發布情形,通報或彙報本院人事行政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