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民生經濟壓力,苗栗縣銅鑼鄉公所推出「強化鄉民消費韌性發放振興經濟金」政策,預計自115年6月26日起,每位符合資格的鄉民可領取新台幣8500元現金,約1.6萬人受惠,總經費高達1.36億元,為地方經濟注入強心針。
銅鑼鄉公所表示,此次普發振興金以設籍及造冊時間為認定標準,凡於114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銅鑼鄉,並於115年4月30日造冊日仍在籍者,均可領取。新生嬰兒如在領取前完成戶籍登記也享有資格;死亡者於造冊日前完成除戶則無法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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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65歲以上長者(民國50年1月1日前出生),若已提供匯款帳戶,將於115年6月25日直接匯入苗栗縣敬老禮金帳戶;未提供帳戶者可於指定時段、地點現領,或於補領期限至鄉公所會議室領取。
根據銅鑼鄉公所公告,現金發放時間為6月26日至28日,於各村指定地點辦理,未及領取者可在6月29日至7月3日到鄉公所補領。領取時需攜帶身分證、印章等正本文件,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領,委託他人領取亦須準備相關證明。逾期未領視同放棄資格,提醒鄉民把握機會,積極領取振興經濟金,共同促進地方消費活絡。
▼銅鑼鄉公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