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10樓義式餐廳昨(20)發生食安事件,餐廳誤將「食用級小蘇打粉」當成糖粉使用,導致36歲顧客嚴重不適送醫。台中市衛生局今勒令業者停業,並開立限期改善通知。
該名36歲男子將店家提供並說明「這是糖粉」的白色粉末,撒在剛上桌的草莓鬆餅上,未料一入口立即察覺有異,並出現嘔吐、頭暈、強烈腹痛等症狀,立即緊急送醫救治。所幸男子後續無大礙已返家休養。
食品材料行業者指出,一般甜點店最常用糖粉來增加表面甜度,而「食用級小蘇打粉」多半是用於烘焙過程中的添加物,如製作巧克力可讓顏色更漂亮,或讓麵粉膨脹增加口感。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經接獲通報已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業者承認將小蘇打粉作糖粉使用於鬆餅製作,經查疑有過量使用情形。
食安處表示,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責令業者自今(21日)起暫停作業,立即改善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另現場衛生查核發現部分缺失,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後續複查如仍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提醒,小蘇打粉雖可依法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但若過量添加,除可能影響食品風味外,也可能造成消費者出現唇麻、心悸等身體不適症狀。此案後續將依同法第49條規定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