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煩惱要做什麼工作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現正持續推動「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政策,只要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報名參加由發展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或是「產業新尖兵計畫」等課程,每月將可獲得新臺幣8000元的學習獎勵,最長可領12月。
勞動部官網公布,符合規定的青年,每月訓練總時數必須達到100小時以上,且整體訓練期間至少達30日,並在開訓後的10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供個人金融帳戶的相關資料,各分署在開訓之後,將會在每月的30日定期將當期的學習獎勵金直接撥款到個人所提供的帳戶內。
勞動部指出,如果課程超過30天,多出來的幾天則是看「上課總時數」決定,期間只要上課滿50小時,最後一期就能領足一整個月的8000元;如果未滿50小時,就只能領半個月的4000元。

勞動部也提醒,青年因參加訓練課程而領取學習獎勵金,規定每人以1次為限,無法重複申請,為避免政府資源重複配置,青年若在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期間,也不能同時領取本項學習獎勵金,呼籲符合適用對象資格的失業青年多加留意相關規範,並於開訓後的10個工作日內及時提交個人金融帳戶資料,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