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場育兒正迎來重大變革!勞動部今年推動的「以日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成效顯著。截至4月底累計申請已突破1.8萬筆,且每10件申請,就有近4件選擇彈性請假。其中,男性參與育兒的比例大幅攀升,單月申請人數成長近5成。而雇主也有「最高3萬元」的相對應獎勵可領。
勞動部指出,《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等相關子法修正後,允許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在2年的育嬰留停期間內,可申請合計不超過30日的「以日為單位」彈性假,並有以下特性。
申請期間勞工依然享有6成津貼 + 2成薪資補助,等同領取8成薪資。
4月份數據顯示,彈性申請件數占總筆數的 39.3%,顯示勞工對於隨時待命、短期突發照顧的需求極高。
數據顯示,4月份「以日申請」的男性高達1,916人,相較於3月的1,281人,成長幅度約50%。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分析,新制證明了制度的彈性化能有效提升男性投入家庭照顧的意願。未來也研議放寬限制,包括提高適用子女的年齡上限。

為了鼓勵企業支持員工彈性育嬰,政府同步祭出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
僱用員工未滿30人之雇主(不含公家機關與國營事業)。
每人每日發給 1,000元 獎勵金,每一子女合計以 30日(3萬元) 為限。
採季度撥付。例如1至3月申請者,於5月底前撥付;10至12月申請者,則於次年2月底前撥付。
勞動部特別提醒,新制的以日申請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育嬰留職停薪」,與一般的「家庭照顧假」有兩大差異:
留職停薪期間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契約,不計入工作年資。
留職停薪期間由政府撥付8成薪資補助;而一般請假如事假、家庭照顧假,則由雇主決定是否給薪。
勞動部表示,將持續針對企業營運與職務代理人壓力等層面進行檢討,以優化整體配套,讓勞雇雙方在育兒支援上達成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