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正式公告,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由新光三越拿下,至少可以經營15年;而目前經營的微風廣場,則是次優申請人,後須將依規定與最優申請人進行議約及簽約作業,如與最優申請人無法完成議(簽)約,得通知次優申請人遞補議約。
台鐵公司於115年4月22日召開「臺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甄審委員會,辦理綜合評審作業,經8家合格申請人進行簡報及現場甄審委員詢答後,評審結果最優申請人為「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後續台鐵公司將依規定與最優申請人進行議約及簽約作業。
台鐵補充,此次綜合評審同時評定次優申請人為「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如與最優申請人無法完成議(簽)約,得通知次優申請人遞補議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