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陳小姐,把垃圾往行進中的垃圾車丟,整袋垃圾碰到站在車後方的楊姓清潔員,清潔員提告,陳小姐因過失傷害被判拘役15天,還被求償精神賠償18萬。陳小姐覺得很倒楣,開始觀察這名清潔隊員,發現她不管垃圾車在行進中或是在定點收垃圾時,都是站在車後方不下車,違反工作規定,因此自行蒐證後投訴。現在環保局確認違規要懲處。
垃圾車收垃圾,沿途民眾丟垃圾,陳小姐從家中走出,用力一甩,垃圾拋進垃圾車車斗內。但這個過程,垃圾掃到楊姓清潔隊員腿上,她按下緊急鈕衝下去找人。
楊姓清潔員:「小姐妳弄到我了喔,妳弄到我了,弄到我要告妳。」
清潔員真的提告,丟垃圾的陳小姐要被罰拘役15天,傻眼又生氣。丟垃圾被告民眾陳小姐:「差不多這麼大,可能比這個再重一點點,因為裡面都是衛生紙而已,丟垃圾丟到她,不願意下車然後丟到她,她又覺得要對民眾提告,大家都不倒她的(垃圾車)了,為什麼因為大家怕被告。」
陳小姐說她不是故意的,是垃圾車速度不慢,她怕車子走掉趕緊拋丟,願意付清潔員1800元的醫療費。但陳小姐指控清潔員另外要求18萬精神賠償,她無力償還,後來她開始注意楊姓清潔員,發現清潔員都沒下車。
丟垃圾被告民眾陳小姐:「她那個18萬已經有點獅子大開口,分隊長回覆我說,他說他們勞教的時候,都會請他們的人員務必一定要下車。」
陳小姐開始記錄,今年3月開始,至少拍下5次楊姓清潔員執勤過程,發現不管是艷陽高照大白天,還是晚上在大馬路邊,或是到巷弄裡,楊姓清潔員到了定點都沒下車過。
楊姓清潔員vs.記者:「怎麼都是站在上面,沒有下來服務,(我們不方便,我們在收垃圾不方便回應,我站在這邊才能協助民眾,因為我們現在多了護欄沒辦法,可是妳現在站在上面,是不能協助的呀)。」
楊姓清潔員說,站在護欄內比較好協助民眾,但看看其他隨車清潔員,都是到定點後立刻下車,引導民眾幫忙倒垃圾。環保局說,正確的作法是垃圾車停靠點,清潔員下車後,協助引導民眾丟垃圾及確認安全,楊姓清潔員違反規定,將加強教育訓練,也會送職工考核會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