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2家旅行社遭觀光署廢照、3家申請停業!完整名單曝光

聽新聞
交通部觀光署公告近期遭廢止或撤銷執照的旅行社,提醒民眾選擇業者時務必多加留意。(示意圖/東森新聞)
交通部觀光署公告近期遭廢止或撤銷執照的旅行社,提醒民眾選擇業者時務必多加留意。(示意圖/東森新聞)

新春連假即將到來,許多人會利用假期出遊放鬆,但在選擇旅行社時需特別留意,觀光局最新公告顯示,有2家旅行社因法定事由遭廢止或撤銷執照;2026年曾核准停業的旅行社共有3家;此外,也有1家近期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

★延伸閱讀★東森深度周報/觀光逆差!國旅房價亂象定價機制漏洞解密

近期遭廢止、停業或解散的旅行社

交通部觀光署公告指出,慶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分別於今年1月15日、2月2日被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這兩家業者原已由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告,但經觀光署通知限期補繳旅行業保證金,屆期仍未完成繳納。

根據2026年自行申報及主管機關核准停業(或展延停業)名單,觀光署核准停業的旅行社共有3家,分別為:

歐樂旅行社(停業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12月21日)

台灣國際旅行社(停業期間:115年2月15日至116年2月14日)

華夏大地旅行社(停業期間:115年1月11日至115年12月31日)。

這些業者如有意復業,可在停業期間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此外,樂皮旅行社已經過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完成稅籍註銷。

觀光署得公告業者違規之法源依據

觀光署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若發生保證金遭法院扣押或執行、受停業處分或執照被廢止、自行停業、解散、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以及未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或責任保險,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公告。另依同條例第55條第8項規定,若違規情節重大,主管機關應公開公告旅行業的名稱、地址、負責人或經營者姓名及違規事由。

觀光署 停業 旅行社 出遊 遭廢止
上一篇
百貨公司花111元爽中1000萬!獎落這縣市
下一篇
出國購物注意!這4類物品沒申報 最高重罰300萬元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