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必知!3請假新制將上路 雇主違法最高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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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勞動局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勞工請假權益將迎來重大變革。(示意圖/翻攝自Pexel)
臺北市勞動局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勞工請假權益將迎來重大變革。(示意圖/翻攝自Pexel)

臺北市勞動局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勞工請假權益將迎來重大變革,主要針對三項規定進行修正。臺北市勞動局局長王秋冬呼籲雇主遵循新修法規,若未依法給假,最高可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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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局公告,勞工請假權益有三項規定進行修正,包括普通傷病假、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以下為請假新修正規定:

勞工請假新制1/1上路

普通傷病假: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因此給予不利之處分;全勤獎金之扣發應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

家庭照顧假:勞工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均可請假,且可以選擇以「時」作為請假單位。

育嬰留職停薪:勞工可以「日」作為請假單位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最多得請30日;原則需於5日前提出,但因突發況(如:子女生病、停托、停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時,得於1日前提出。

臺北市勞動局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勞工請假權益將迎來重大變革。(圖/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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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勞動局局長王秋冬表示,本次法規修正,是因應社會變遷、積極落實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具體行動,呼籲臺北市的雇主遵循新修法規,主動調整內部管理制度,共同營造優質職場文化。此外,新法實施後將成為勞檢重點項目,雇主若未依法給假,將面臨新臺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以下的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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