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10月間於高雄路竹中正路一間超市抽驗「台灣鯛魚排」,檢出不得存在的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0.028 ppm。
該批產品由雲林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供應;合作社自行委託第三方檢驗則顯示「未檢出」,出現官方與自驗結果出現落差。雲林地檢署已主動立案,釐清污染來源與責任歸屬。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當次抽驗採樣程序完整,樣品為超市販售之原包裝產品,檢驗結果明確呈現禁用藥物殘留,依法公告並啟動後續行政程序。衛生局並指出,若業者對結果有異議,可於15日內向「原抽驗機關」申請複驗,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複驗申請。
雲林縣衛生局與高雄市衛生局同步調查後指出,該批鯛魚來源為單一養殖場,加工後僅供應該超市,總出貨約1萬5,624片,已售出1萬3,793片、回收1,831片,分布於全台18縣市、共369家門市。
供應商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表示,廠內依規定留樣一年以利溯源,並於11月28日將同批魚貨送交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結果顯示「未檢出」任何動物用藥殘留。
另一方面,雲林縣衛生局與雲林縣農業處也同步啟動全面溯源作業;衛生局持續進行資料比對與抽驗,農業處則對養殖場實施移動管制,並採集池水、底泥、魚體及飼料送驗,檢驗結果預計於下週出爐。
因官方與業者自主管理檢驗結果出現重大差異,疑點仍待釐清,雲林地檢署已正式立案,後續將依檢驗報告、溯源資料及相關供述,進一步查明是否涉及人為、環境或流程上的污染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