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背叛結縭超過30年的妻子,不倫鄰居小桃(化名)並發生10多次性行為,小桃丈夫更因此精神崩潰。法院審理後判小桃須賠償3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妻子於1989年結婚,卻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與多年鄰居小桃發生不倫戀。兩人分手多年後,小桃丈夫2024年前往阿德住處求證並得到心碎答案,當場持警棍砸損餐桌及櫥櫃玻璃;其友人也證實,小桃丈夫情緒崩潰到無法進行法律程序,因此委託他協助處理精神賠償。阿德妻子則對小桃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阿德承認與小桃有踰矩行為,坦承兩人電話約好見面地點後,各自開車到停車場會合,小桃再到他車上幽會,且每次見面幾乎都會發生性行為。小桃則否認與阿德有婚外情與性行為,並指阿德妻子求償的金額過高。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阿德、小桃丈夫友人證詞,以及小桃丈夫的反應,認定小桃明知阿德為有婦之夫,卻與阿德發生婚外情,造成阿德妻子身心受創,判小桃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