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能是全台第一個安裝在地下停車場的測速器,這是高雄前鎮某辦公大樓,管委會在大樓B2到B5的坡道入口各裝一支測速照相,只要時速超過15公里3次,就會開罰2千元或是註銷停車許可,理由是避免車禍,但大樓可以私自罰款嗎?答案是真的可以,只要區權會通過,就能夠執行。
記者vs.辦公大樓承租戶林先生:「(這就是測速器齁),對啊」。
車開進大樓地下停車場,牆壁上裝了個測速器,就是這個東西引發爭議。
辦公大樓承租戶林先生:「我油門稍微帶一下,馬上就變紅的,我要怎麼開啊,這種上來如果不踩煞車,你看15就跳過去啦。」
車速只要大於10公里,上面的顯示燈號就會由綠轉紅,要是速度超過時速15公里,就要挨罰2千元,讓大樓內的承租戶跟上班族都覺得不合理。
辦公大樓上班族:「不合理啊,我覺得擾民,而且設了限速應該會讓突發事故更多,一上坡你就踩煞車,技術爛的又倒退,這樣不是更危險嗎?」
這棟是位在高雄前鎮區,民權二路上的某辦公大樓,管委會從8月開始,在大樓B2到B5的坡道入口各裝設一支測速照相機,只要時速超過15公里,2次勸導無效,第三次就直接開罰2000元或是刪除車號入場許可,讓受罰人二選一。
辦公大樓承租戶林先生:「本公司有一些車輛是屬於業務用車,開車的人不一定,第一次、第二次沒事,第三次的人搞不好才來一個禮拜,結果你就跟他說,你超速,而且只超速了1-2公里,你要跟他收2000塊,請問我們要怎麼跟這些員工收。」
管委會委員:「因為那些年輕人開車都很快,把裡面一些董事長嚇得要死,那停車場發生車禍,是最沒辦法的事情,警察他也不管啊。」
律師王瀚誼:「如果這個管委會的處罰,沒有經過區權會同意,而且金額有太高的疑慮的話,那在法律上可能就會產生爭議。」
因為大樓停車場屬於私人地,發生車禍警察也無法介入,管委會才會出此下策,但工務局和律師都說,訂定這樣的罰則需要大樓區權會通過,而非管委會自行決議就能上路,停車場要不要超速開罰,還是得交由所有權人開會投票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