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114年透過遺失物獲取的收入,包含現金、物品等拍賣,預估能達740萬元。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就質疑,北捷站內拾獲現金若無人領回,最終會歸北捷所有,遺失物未認領後投標的收入也是給北捷,這樣的作法恐有爭議,應檢討處理方式。
台北大眾捷運公司受台北市府委託經營,為服務旅客而設立「遺失物處理要點」,但洪健益認為,針對遺失物的收入,北捷並非司法單位,不應由警察局依行政程序法委託北捷處理,且行政程序法位階沒有大於民法,北捷撿到錢應該交給警察,卻是北捷代為保管並通知失主,若沒人認領還會變成捷運公司的收入,恐有爭議問題。
洪健益說,北捷編列了新台幣760萬元預算處理遺失物,但先前有民眾搭捷運時,不慎遺落了裝有150萬元現金的背包掉落,所幸最終有物歸原主。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也提出,北捷處理遺失物方式,如經失物招領程序仍無人領取,就會找廠商估價、投標,依據政府採購法價高者得,收入歸北捷,但高雄捷運、台鐵都是透過拍賣會方式,為何北捷不比照辦理?
對此,北捷說明,民法修正後,大眾捷運法將捷運系統內遺失物回歸民法處理,依據民法804條,公共場所管理機關招領後,應將無人認領拾得物交存於警察機關或市府,因捷運系統內遺失物數量龐大,北市府2014年6月就依據行政程序法,將此業務委託北捷代為處理。
北捷表示,關於逾期未認領遺失物的處理,按照民法807條規定,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拾得人經通知公告後未領取,變賣收入歸屬於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若北捷服務人員勤務中拾獲的遺失物,將由北捷取得所有權;民眾拾得屆期則由市府取得所有權。
北捷統計,2023年共拾獲現金、遺失物共2.8萬餘筆,扣除失主已領回件數,北捷以簡訊通知拾得人約1600餘筆,實際認領約1000餘筆,而近3年拾獲現金最高為194萬元,已由失主認領取回。
另針對遺失物拍賣的問題,北捷回應,2014年曾透過市府「惜物網」,試辦較貴重遺失物網路拍賣,但發現增加人事成本、鑑價費用及受理民眾提問、諮詢業務,影響日常例行業務推動,經評估後參考政府採購法,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至於是否會舉辦拍賣會,未來將參考國內同業做法,再進行相關評估。
最後,北捷提醒,站內遺失物、現金都是以簡訊等方式通知失主認領,因全部共117站,加上每天捷運的日運量約200萬人次,呼籲旅客應注意隨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