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風波延燒!食藥署針對進口黑胡椒產品食品業者進行抽驗,其中新北轄內的姚華有限公司、碩禾有限公司從越南進口黑胡椒粒、黑胡椒粗粒、黑胡椒粉都被驗出含有蘇丹色素四號,涉違反《食安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接獲食藥署通知,已立即命業者下架回收,並將移請檢調單位後續偵辦,目前清查2家業者加總已有159.5公斤流入市面。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姚華有限公司今年10月26日從越南進口黑胡椒粒及黑胡椒粗粒,而碩禾有限公司則是在今年9月21日同樣從越南進口黑胡椒粉皆檢出蘇丹色素四號,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接獲食藥署通知,已立即命業者下架回收,並將移請檢調單位後續偵辦。
衛生局指出,姚華公司進口的黑胡椒粒及黑胡椒粗粒進口量共計480公斤,已販售128.3公斤給散客及東南亞商店,衛生局已將庫存351.7公斤全數封存,截至12月2日止已回收53.6公斤。
另外,碩禾公司進口的黑胡椒粉共90公斤,已販售31.2公斤給散客及東南亞商店,目前陸續回收中,另庫存58.8公斤已由倉儲地所轄衛生局全數封存。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自主管理,並確保食品製程應符合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倘查有違法,必定嚴懲不法業者,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