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人夫阿明(化名)近日向法院提告,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趁著他請育嬰假期間,多次偷吃公司2名男同事,向2男提告並分別求償20萬、30萬,近期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根據判決書,阿明與小美於2016年5月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阿明為全心全力照顧家庭與孩子,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間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在家裡當起「家庭主夫」。
然而阿明在請假期間,竟發現小美外遇同事大成(化名)、強強(化名),甚至指控小美和強強於2023年4月赴台北出差參展時,不只同宿旅館,更發生多達5次性行為。
阿明在發現外遇後質問小美,小美也坦承劈腿並簽署悔過書,兩人於2024年4月正式協議離婚。阿明也向大成與強強分別提出60萬、100萬的精神賠償。
大成於庭上承認,曾與小美發生過1次不當性行為,但事後知錯並疏遠小美,大成表示願意賠償10至15萬元,但認為阿明要求的60萬元過高。
強強則堅稱,和小美僅有正常的同事往來,且因知道小美已婚,相處時也會保持一定距離,至於小美聲稱雙方有發生關係,僅是女方單方面陳述,與事實並不相符,縱使認為有侵害配偶權之情節,僅願意補償20萬。
法院審理認為,阿成、強強與小美的行為並不在正常社交範疇內,已經侵害到阿明的配偶權,造成精神上極大痛苦,判大成須賠20萬、強強須賠30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