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飛行安全,各國對行李攜帶物品的規範逐步完善,尤其是對鋰電池產品的攜帶標準,但也常讓旅客在不熟悉規則的情況下遇到困擾。近日,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遊客在搭乘飛機離開中國時,因攜帶的行動電源被安檢人員沒收引發網友熱議。
該名女遊客分享,自己準備搭乘飛機從中國出境時,她的行動電源在過安檢時被沒收,她感到困惑不解,因為她過去曾攜帶這款行動電源多次搭乘國際航班,「這次我在中國,行動電源竟然被沒收了!之前出國都沒事,這到底為什麼?」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的規定,乘客所攜帶的行動電源容量不得超過160Wh,且電池上必須清晰標示其容量或規格。如果電池容量超標或標示不明,都將被視為不符合規定,無法帶上飛機。而這名旅客所攜帶的行動電源容量竟高達750Wh,遠超過規定上限,因此被安檢人員沒收並要求丟棄。
事實上,不僅在中國,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航空公司對行動電源的攜帶也有類似的規定,我國民航局表示,依據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空運協會對於組員及旅客可攜帶或託運上機危險物品的規定,鋰電池小於100瓦特小時可攜帶上機(大於100瓦特小時且小於160瓦特小時須經航空公司同意,數量限制為2個)。
民航局說,目前一般市售的3C產品(如筆記型電腦、平板、相機、手機等),其鋰電池多小於100瓦特小時,而旅客於旅行中經常攜帶的行動電源,若其容量小於100瓦特小時,根據規定,多可攜帶上機,但不允許託運,僅限個人使用且有數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