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友善家庭之就業環境,並協助婦女重返就業,桃園市政府與勞動部合作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就業獎勵津貼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促進雙方媒合,提升婦女經濟力。
婦女再就業獎勵,提供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申請參與,經本市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推介就業滿90日,全時工作月薪資達基本工資者,可領就業獎勵3萬元;部分工時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可領1萬5,000元。另若雇主配合有照顧家庭需求之婦女提供工時調整或部分工時工作,且僱用經推介之婦女每滿30日,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000元獎勵,最多可領3萬6,000元。
欲參與本計畫之民眾可向本市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提出申請(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資訊:https://ssur.cc/4w3x4wF),更多資訊歡迎洽詢桃園就業中心(電話: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電話:03-4681106)或就業職訓服務處(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oes.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