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里一處騎樓,有不少住戶因為附近沒有停車場,將車輛停在自家騎樓前,但近期卻被連續舉發!住戶指控,員警接獲檢舉後,早上6點時間一到就開始舉發,有人一天就收到3張罰單,50位居民氣炸站出來,不滿抗議。
員警對著停在騎樓的車輛,前後繞啊繞,把車罩拉起一角查看車牌,站在車頭寫下一張罰單,9張罰單一次排開,通通都是違規停車。
超過50位居民聚集在台中市大里區甲堤南路,出面抗議停車格不夠,把車停在自家門口騎樓,檢舉達人一天照三餐來,假日更誇張,有人一天被開了3張罰單。
抗議民眾:「清晨6點15分我們就收到了罰單,警察就來開單了,氣得快吐血了。雖然金額不多,感覺真的很差非常的差,凌晨1點多按我家的電鈴,我想說發生什麼事情趕快下樓開門,他說因為我們家違規停車。」
檢舉達人不分晝夜就盯著這一區看,員警獲報就得到場勸導開單,引發民怨。
抗議民眾:「我違規停車沒關係,那我就是違規你開單,可是你不可以按我家的電鈴。凌晨1點多就是我們(車)停在騎樓,然後被違規開單,因為開單的時間太早,就是大概6點左右就在開單。據了解法令是開,(凌晨)12點到(早上6點),可是6點事實上大家住戶都還沒起床,而且這附近的停車格、車位是真的不夠。主要的訴求在這,是不是請警察同仁可以通融一點點時間,並不是不要開單。」
霧峰分局交通組組長郭育奇:「違規停車假如有接獲民眾檢舉的話,我們警方以我們的職責還是要到場來查處,如果有違規的事實,還是要依法適當舉發。」
據道交法規定不影響消防救護,以及行人通行的狀況下,半夜12點到清晨6點是可以把車停在騎樓的,但中央地方法規不同步,不只民眾抱怨,警方也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