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經過勞工和政府的不斷努力,法規已經越來越照顧到員工的辛勞,大多數公司也開始重視員工權益,照規定落實勞健保、發放加班費和資遣費。有網友表示自己公司的其他部門正在進行裁員,依照該部門的年薪去推算金額,竟可以拿到高達300萬的資遣費!網友也藉此開啟話題,詢問大家「給你300萬你願意被裁嗎?」貼文曝光後,大多數網友都大喊願意,並表示工作再找就有,300萬先拿再說,「當然爽拿,有實力的人,永遠不怕沒工作!」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在一線的外商公司工作,前陣子公司因為縮編而進行裁員,而該部門的年薪大約是400萬,依照非自願離職可得的資遣費,被資遣的員工可拿到300萬元左右的資遣費,而年薪300萬的職員也能拿到230萬元左右的資遣費。
由於這金額太過於吸引人,原PO也進一步拋出討論,問大家若是可以自行做選擇的話,會想要領這300萬元資遣費再重新找工作,還是會捨棄這個機會,繼續留在公司內部等待能夠轉調其他單位的機會呢?底下大部分網友都選擇拿資遣費去找新工作,「記得現在勞基法資遣費最高好像5個月,優於這個就可以趕快領了找下一個啦」、「當然爽拿,有實力的人,永遠不怕沒工作」、「當然拿啊,我也想要大禮包,我朋友拿到大禮包已經耍廢一年多,還去日本玩了五次,羨慕」、「拿資遣費再找就好了,能進一次就能進第二次」、「一定拿,太香了,之後還有失業補助拿,由於整個爽」。
目前依照台灣勞基法的新制資遣費規定,當雇主因法定原因終止與勞工間的勞動契約,或是因雇主的違法情事損害勞工工作權益等情況,雇主都應發給勞工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