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通化市場內一名雞肉攤老闆娘,在連鎖健身房花費近35萬,買1對1健身課程,上了課後,她覺得右腿不舒服,三、四個月後上醫院核磁共振,醫師診斷膝蓋骨裂,行走需帶輔助器,無法上課,她要求退費,控訴健身房拒絕,對此,健身房回應,一切依照契約條款,是課程使用期限過期,無法退費。
健身房內舉啞鈴,重訓鍛鍊體態,雞肉攤老闆娘熱愛運動,花費近35萬報名連鎖健身房課程,上了6堂課後,膝蓋不舒服,受傷雞肉攤闆娘呂小姐:「上了拳擊課之後,我的腳開始痛很痛,我有跟教練反映,說我沒辦法繼續上課,看了中醫西醫,一直到9月份,確定是半月板破碎。」
躺在病床上,右腿被打上厚厚石膏,診斷證明上寫著「右膝內側半月板後腳破裂」,即便出院,到現在還需帶著輔助器,不能跑不能蹲只能走,後續為了退費問題,槓上健身房,受傷雞肉攤闆娘呂小姐:「當初算的時候是31萬多,拖延到最後只說退3萬多,我不知道這是怎麼算的,可是到現在我還是沒有,3萬多我也是沒有收到。」
夫妻倆在通化市場擺攤賣雞肉,原本是攤上的主將,現在只能坐著招呼客人,不只影響工作也身心俱疲,雞肉攤闆娘老公鍾先生:「老婆她都沒辦法工作,很多事情都變成,我們的負擔就對了,我們也請教練來還給我們錢,中間也沒有任何回應,我覺得全部加起來,最少也要賠償個300萬,這對他們是種懲罰。」
對此,健身房回應,健身教練課程,是依照教育部體育署的契約條款,已明載使用期限且逾期無法退費,表示該會員是課程過期,才提出申請,更已說明清楚,無法退費的規定,雙方將對簿公堂,是非對錯交由司法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