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人鼓勵預先立遺囑,將屬於自己的遺產交代好,除了給家人保障,更讓自己不留遺憾。不過民眾如果要立遺囑,還得留意法律規定,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會被判定無效。
立遺囑眉角多,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判定無效,像是有位82歲老婦想要將透天厝指定給長孫與次孫繼承,但律師在處理上出現瑕疵,就是老婦本人及見證人用印章蓋章,沒有親筆簽名,導致遺囑變廢紙失效。
律師蘇家宏分享案例表示,製作遺囑看起來簡單,但是潛藏著許多注意事項,像是代筆遺囑,常見的6大問題,包含立遺囑人,沒有口述遺囑內容,如果用點頭或搖頭就不符合口述要件,另外還包括見證人並沒有全程在場,代筆人沒有宣讀內容,遺漏未簽名,或是見證人不符資格,以及立遺囑人沒有指定見證人等等,都可能會讓辛苦列的遺囑無效,無法順利達成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