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有駕駛行經台一線枋寮路段,限速60公里,他記得當天他都沒違規,紅單卻顯示時速是107公里,罰1萬2千元還要記點,他調閱行車紀錄器檢視,原來是當天從慢車道呼嘯而過的進口車超速才對,倒楣變代罪羔羊。難道從慢車道超速,不會被拍到的都市傳說是真的嗎?警方只說超速儀器都能感應到,但這次卻出現瑕疵,所以會主動撤銷罰單。
一家人開車到國境之南,這趟旅途很開心,但事後駕駛接到這張紅單,真的是大翻白眼。台一線南下往墾丁,限速60公里,休旅車被舉發時速107公里,超速47公里,罰1萬2千元外加記點。駕駛很嘔,仔細檢視他的行車紀錄器,當事休旅車經過警車旁,一輛進口車從他旁邊呼嘯而過。這時休旅車GPS定位,時速是69公里,未超過速限10公里,怎麼寄來紅單說他超速47公里呢?
當事車主陳先生:「當天車況算蠻應該都會在70公里內,經過警車的時候,就突然發現慢車道那邊有一部進口車他時速很快,就從慢車道咻一下跑到我前面去了。」
警方當天就是用這台移動式測速照相,鏡頭只能拍攝到快車道超速嗎?慢車道拍攝不到嗎?似乎就是瑕疵之處,但警方態度保留,還要和廠商再確認,只簡單以撤單來回應。
枋寮分局交通組組長葉順政:「廠商的回覆是說違規的車輛,每一台他們都會有照到單張的照片。那現在這個情形,就是跟廠商說的有點不符合了。那為避免爭議,主動把這張單撤掉。」
倒楣收紅單的駕駛,還好有行車紀錄器能佐證,否則只能啞巴吃黃蓮。而違規照片如果偵測範圍內同時出現兩部以上車輛,難以辨識誰違規也是免罰。不想變冤大頭可得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