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小姐怒控,保母去年10月開始將兩個月大的女兒交給準公共化保母托育,結果這名保母一天到晚請假,各種理由都有,像是跟朋友去唱歌、參加聖誕活動、採草莓等等,導致她還要請家人從外縣市來顧,甚至有一次要去帶回小孩,保母還已經先出門去,讓陳小姐相當不滿,怒控這名保母不適任。對此社會局查證屬實,要求保母限期改善,否則開罰最高3萬元。
出生不到一歲大的女童還在學著爬行,是爸媽的心肝寶貝,但一切交給準公共化保母托育,比自己帶還要累。
控訴保母當事人陳小姐:「她請很多(假),她請五天然後有三天,叫我們提早去接。有一天她請我們(晚上)10點10分去接,可是我10點10分到的時候,管理員跟我說她已經出門了。」
台中陳小姐控訴,去年10月將兩個月大的女兒交給一名陳姓保母,結果保母開始各種請假,讓她覺得相當離譜。控訴保母當事人陳小姐:「她其實是要跟托育中心回報這件事情(請假),可是她是都沒有回報的。」
陳小姐詳細紀錄保母請假過程,經常生病請假情有可原,但參加聖誕節活動令人傻眼,再來就是朋友喬遷之喜,不然就是去唱歌採草莓,參加白沙屯進香,各種活動比家長還要忙。
更離譜的是,3月29號請家長去接小孩時,保母已經出門不見人影,大約每3到7天就請假一次,甚至還發現女兒臉上出現不明紅腫。
控訴保母當事人陳小姐:「托育的時候有三次受傷,保母只有第一次是主動告知,今年五月的時候,她告訴我說,她只能帶到今年的七月。我社團發文的同時,我也看到她在徵新的小孩子。」
甚至還有其他家長只臨時托育兩天,卻被收整個月的費用,連端午獎金都加進去。其他家長:「給她托育的第一天,她就跟我要了17500,然後再加上端午節獎金3600。她跟我們講說,她也沒辦法退我們那麼多,她經濟上面有問題。」
被指控的陳姓保母不願受訪,只表示她也有自己的私事,而且請假都有提前告知;雙方在簽約時也被明訂請假的規則。社會局接獲通報進行稽查,發現確實有疏失,限期保母改善,否則最高開罰3萬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