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偶變怨偶,想要離婚。很多人不想離婚時昭告天下,台南一對夫妻就上網花3百元買了附有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登記離婚。沒想到事後,太太反悔,認為丈夫沒有善待她跟孩子,氣得訴請離婚無效,但法官卻判離婚無效,原因曝光。
對此、地院法官認為,兩名證人與夫妻倆素未謀面、證人也沒聽說他們有離婚意願,判決離婚無效,兩人婚姻關係還是存在,但全案還可以上訴。
台南一對結婚十多年的夫妻,上網購買像附有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登記離婚,沒想到地院法官判決離婚無效,怎麼一回事。
網路上離婚協議能輕鬆買到,有的賣家還標榜,有真實2位證人簽字保密。佳偶變成怨偶,離婚時,很多人不想昭告天下,因此有人想說,上網買離婚協議登記就好,結果白忙一場。
民眾:「他又想要麻煩別人,可能不想讓別人知道(離婚),會有點丟臉吧。我猜是這樣子,結果又沒效,還虧300元。」
民眾:「假設說(證人)他不方便去,他們就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到府服務啦。」
律師江信賢:「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時候,(證人)才突然出現,那因為沒有親自參與整個離婚過程,所以很容易會被法院宣告離婚無效。」
台南一對夫妻在去年4月12號,拿著網路買來的離婚協議書去戶政登記離婚,丈夫承諾離婚後會對妻子更好,沒想到他婚外情持續,妻子氣的訴請離婚無效。
法官表示,離婚證人跟夫妻人沒見過面,也沒親自確認他們有離婚的意思,判決離婚無效;就有律師表示,這樣的狀況很常見。
律師洪紹倫:「證人已經預先立好的那個簽名,然後之後這個夫妻才簽名離婚,這個會被法院認定是無效的。幾個月就會有一件這種案件,因為離婚之後有很多,財產方面分配的問題,或者是小孩子的問題。」
律師表示,關鍵就在於證人有沒有親自到場,否認可能會離不成,建議想離婚的民眾找律師或公證人,費用要數萬到數千元,上網買離婚協議幾百元就有,但找專業的協助,才不會衍生不必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