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博愛座紛擾不斷,存廢再引發討論。衛福部曾將擴大「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對象草案送立法院審查,但新舊任立委交接屆期不續審,社家署承諾儘速凝聚共識重提修法。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的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台北捷運近期才發生女子被強逼讓出博愛座後撞柱事件,今天又有年長者要求乘客讓座,被拒絕後竟用雙掌合擊對方頭部。根據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未提供對號座大眾運輸工具應設博愛座,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博愛座廢與存,社會暫無共識。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去年9月曾提出,現行規定博愛座為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透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改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當時草案已送立法院審查。社家署長簡慧娟今天說,由於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原則,未通過的修法草案等於需要重來。
簡慧娟坦言,博愛座廢與存爭議已經非常久,早自民國105年起開始蒐集各界意見,邀請交通部、縣市政府與民間團體開會研議,最終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中優先乘坐博愛座「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擴大優先乘坐對象。
對於博愛座擴大優先乘坐對象修法能否在今年底前重提立法院審議,簡慧娟表示,現階段還難以給出時程表,因為這次身權法修法不僅涉及博愛座議題,尚有其他條文須修正,正重新蒐集各界意見,儘快研提身權法修正條文,加速將草案送交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