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照服員下班車禍一度癱瘓 怒控醫院逼退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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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擔任照服員的陳小姐指控醫院不僅沒有通報職災。還在她休養期間逼她回去上班。(圖/東森新聞)
台中擔任照服員的陳小姐指控醫院不僅沒有通報職災。還在她休養期間逼她回去上班。(圖/東森新聞)

台中一名在醫院擔任照服員的陳小姐去年4月21號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腰椎神經壓迫,下半身一度癱瘓,經過開刀後無法正常行走,但她指控醫院不僅沒有通報職災,還在她休養期間逼她回去上班,導致病情惡化,最後甚至在今年4月將直接將她退保解雇,認為醫院刻意規避申報職災和公傷假的薪資及醫療給付,在勞資協調破裂後決定提告,不過醫院表示都有依法申請保險和公傷病假,會持續和陳小姐協調。

54歲的陳小姐說她原本是台中醫院的照顧服務員,去年4月21日下班途中,在北區中華路和太平路口和另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下半身幾近癱瘓,轉院開刀後,醫師表示必須休養3個月,但她指控醫院沒有幫她通報職災,還逼她回去上班,害她9月又送急診,甚至還逼她離職。

投訴民眾陳小姐:「護理長跟長官她們兩個去病房,強迫我簽非自願離職書,我不簽她們就不放過我,後來我被她們逼迫,在無奈的情況之下我簽了。」

因為舊疾復發,陳小姐必須休養復健,去年11月二度開刀住院,之後申請公傷假休養,沒想到今年4月7日她發現已經被退保解雇,憤而提告。

投訴民眾陳小姐:「就是半年(112年4-10月)都有給全薪,之後都沒有了,之後就他們想給就給7千塊,不想給就全部沒有給。」

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曾傳銘:「雙方就勞工復工後,可否續請公傷病假,雙方存有疑慮,所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

台中醫院則表示陳小姐就職期間都有依法投保勞健保,車禍受傷也有依法讓她申請公傷假和病假,目前還在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勞工局則說陳小姐因為職災引起後遺症還要治療,只要證明具有因果關係,醫院就必須給公傷病假,醫療和工資補償,也不能片面終止勞動契約。

勞資 照服員 職災 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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