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動物園飼養的狒狒,去年3月脫逃後,於捕捉時遭槍擊致死,桃園地方檢察署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下令的時任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開槍獵人5月28日出庭稱,無法分辨是誰下令。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3月10日起獲報有狒狒出沒,地方里長組隊圍捕未果,桃園市農業局同月23日起接力追捕,27日下午於楊梅區捕獲,沒想到狒狒遭獵槍打傷左胸,送醫後宣告死亡。桃園地檢署同年11月偵結,奉命開槍的林姓獵人不起訴,下令的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28日開庭審理,開槍射擊狒狒的林姓獵人出庭作證表示,圍捕現場混亂,他根本不認識徐男,期間2人也無對話,他指出當時接獲通知到場協助,並說開槍前聽到有人喊「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但也承認無法分辨是徐姓被告,或六福村黃姓人員還是其他人下令。
林姓獵人指出,圍捕過程曾與狒狒面對面,狒狒甚至企圖張口咬他的手,幸好他以槍柄格擋推開才沒被咬,他因擔心現場安全才緊急開槍。
徐男的律師主張,證人無法確定是誰下令開槍,將提出時間軸等資料證實徐男當時並不在場。律師也對此案狒狒是否屬於「動保法」保護的遊蕩保育類動物抱持疑問,將聲請農業部林業署解釋,並聲請傳喚另名劉姓獵人到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