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找車位,看到有空位,但又是黃線,又放了4個防撞桿,只能立刻離開,有外送員實在找不到車位,不敢停在防撞桿圍著的地方,乾脆停在一旁馬路上。
有知名炸雞店在門口,放了四個固定的防撞桿,是不能移動的,形成一個隱形的行人走道,但是因為是裝在馬路上,已經形成違規。
總共4個防撞桿,就設在已經畫了黃線的道路上,黃線不能停車多了這個防撞桿,更沒有人敢停,達到讓行人出入,不讓車停的效果。記者vs.民眾:「滿難停的有一個通道可以出入,(變成一個通道?)對呀,如果是違規我是覺得不好。」
知名炸雞店就在高雄左營鬧區,機車位難求,騎士找不到車位會在黃線區臨停,導致炸雞店進貨困難,店家說兩年前前租客設置,只是沿用將會請房東拿掉改善,同樣拿防撞桿檔車,還有中正二路上這個人行道。記者vs.民眾:「是會有人開車上來嗎?汽車的話就應該會有效,(但是機車還是一樣?),機車就從旁邊過,(第一次看到?)對。」
兩邊放了6個防撞桿,被猜測是要防旁邊夜店常常有汽車出入,民宅大樓在兩邊架設防撞桿,防車子開上人行道,大樓說不是私設,但是警方交通局工務局都說,不會在人行道上放防撞桿怪異設計,如果真是私設,就像知名炸雞一樣違法。
以知名炸雞店在道路上放防撞桿,可以罰1200到2400元,想防止別人違規,自己先違法還得被開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