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大生在低卡上發文,詢問租屋的電費,訊息上清楚寫下,4月開始電費分三段,上午7點到下午1點是平常五倍,下午1點到3點是10倍,下午3點到隔天上午7點才是正常費率,這讓女大生質疑,是可以這樣收費的嗎。
不少民眾看見後,紛紛在底下留言,表示除非是裝商業分時電表,不然電費不會不同時段、不同收費,還有人表示,平常的5倍跟10倍是怎回事?要世界末日了嗎?而對此台電也立刻澄清,表示萬年謠言又來了,指出現行時間電價沒有5倍或10倍,時段也不對。
▼電費要分三段收,女大生PO文發問(圖/翻攝自Dcard東森新聞)
另外即便調漲電價,租屋族也不必擔心,因為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在契約租期尚還沒結束前,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經約定好的房租或電費,否則租客有權利,不但可以拒絕支付,還可向地政局或消保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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