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搬進租屋處不到兩個月,A小姐指控被房東斷電,控訴房客A小姐:「這房東可能擅自加了這個鎖,她(房東)說我自己用電,用到斷電。」
電錶被上鎖,無法確認狀況,A小姐指出,當初是透過臉書社團找房,地點在萬華火車站附近,6坪套房月租金1萬2,控訴搬進屋後狀況不斷,控訴房客A小姐:「二月才搬入三月就來,每天就來我家敲門,天天來騷擾,來騷擾我,而且她都是在晚上11點的時候,到12點來然後跑來我家敲我門,鬧到我就是,沒有辦法好好睡覺,在我面前直接斷電。」
遭指控房東:「沒有我沒有給她斷電,她不知道怎麼用的,我拿她沒轍我拿她沒辦法,那我2日我還是發訊息給她,我說那妳可不可以妳去找房子,然後我貼妳租金,因為她一直說沒錢,我就是被她玩這套才讓她住進來。」
比對A小姐與房東說法,確實原本租屋要收兩個月押金,雙方是溝通後,談好入住先付一個月租金及一個月押金,後續房東指出,是因為剩餘押金一直沒給,也連絡不上人,才會到對方房間確認狀況,否認有斷電,控訴房客A小姐:「用LINE啊恐嚇我,說你25日如果再不繳那個,妳欠了一個月的押金的話,我就直接給妳斷電,把證據交給派出所了,警察也已經在處理了,害我這樣流落街頭。」
對此,A小姐提告房東強制及恐嚇罪,至於律師也強調,即使欠租,房東也不得擅自斷電,但這回遭控房東否認斷電,雙方各執一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