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場直擊,有人一路向前,兩個停車點都不甩,不過斑馬線前的第一個停車點,停車的駕駛也不多,不過再往前,第二個停車再開的停車點比較多駕駛遵守,還有的是因為想要左轉出去,民眾:「你車子到這邊,一定要停嘛,你沒有停的話,到時候撞到的時候,一定會有糾紛啊。」
常走這條路的民眾很有感,認為與左轉車道交會的第二個停車點,如果不停車再開,真的很容易發生碰撞,只是我們現場直擊,還是有駕駛看左邊沒有來車,停都不停就直接就把車子切出去,到底這條路有沒有必要五秒內停兩次呢?高雄市交通局表示,行人穿越道標線前的停字,在103年已經設置,經過檢討,將會派工把第一個停車點地上的停字塗銷,右邊的停車再開牌子改為讓,用路人不用連續停兩次,但還是注意禮讓行人,與其他車道交會處的禮讓。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