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車壞掉,靠拖車拖吊離開國道,他坐在自己的車上苦中作樂,車拋錨停國道路肩車主鄭先生:「荷包又要被打開。」
鄭先生大開自己的玩笑,但半個小時前,他可完全笑不出來,車子拋錨他慢慢把車移到路肩,人走出來查看,沒想到車子反鎖,才剛叫道路救援,國道警察被通報趕來了,國道警察vs.車拋錨停國道路肩車主鄭先生:「(這邊放一下,不然你那沒有燈),沒路燈。」
車子沒辦法開警示燈也沒辦法拿三腳架,員警看了一下車子內部,也靠近問了鄭先生的身分資料,鄭先生事後不滿,說國道警察聽完他的狀況,根本沒打算協助,一直靠近聞他,還拿手電筒照車內,查不到違禁品就走了,鄭先生說,明知我很危險,2名員警都不幫,說沒義務幫我,挨批警察冷血,放任民眾一人在路肩,不幫忙警戒,國五警察大隊岡山分隊調出當天密錄器,確定警察有提醒要小心,國道警察vs.車拋錨停國道路肩車主鄭先生:「你要注意後面有車,(我站在比較裡面就對了)。」
國五警察大隊岡山分隊分隊長林志鴻:「我們有跟當事人告知,避難的方向及等待的安全位置。」
東森新聞記者李岱娟:「男子當時看到國道紅斑馬靠近,以為會幫忙做警戒,但是因為過去,在做警戒時候有發生事故,也因此警方他們現在確認你是安全無虞的情況之下就會離開。」
2017年新竹有警察協助路肩戒護,遭拖板車衝撞員警死亡,從此以後國道員警被要求,要抓違規只能在交流道或是避車彎執行,國道警察看到有車拋錨停在路肩,會協助找道路救援,也會提醒民眾最好躲在護欄外,或是走到車前方至少50公尺,避免挨撞,警方說不是不幫得顧及雙方的安全,確認男子會躲著才離開,只是警方至少要提供三腳架做最基本的保護,也沒借給男子,實在無法讓男子諒解。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