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沒看錯,前輪後輪都用鐵鏈綁住,一頭綁在後方黑色轎車上,一頭綁在一旁路燈上,不只這樣仔細看,這上頭還有大鎖、小鎖,停個車出動三道鎖,這到底是什麼有什麼目的,在地民眾發文點出重機跟黑色轎車都是同一個主人,怒轟他長期佔用車位,會加鐵鏈就是怕機車被移位,怕被移位就出動鐵鏈,這行為似乎已經觸法,依照道交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設置妨礙交通之物,最重可處2400元,但還不只這樣,律師周雅文:「恐怕會被認為有不法利益的意圖及占用的故意,而構成竊佔罪。」
新莊警分局丹鳳所所長林游程:「本分局將依法告發,另外本分局已通知車主,限期將鐵鏈移除。」
不過在雙北要停個車,真的是一位難求,不只新莊被民眾投訴,連三重也有民眾點出,像這樣停也不合理,三重的貴陽街上民眾所提出的質疑,可以看到現場車位架是在水泥地也因此屬於私人土地,警方說這沒有問題,不過其實從水溝蓋一直到白線是屬於道路範圍,也因此車子像這樣停,就有違法疑慮。
簡單來說從水溝蓋開始,就屬於道路範圍,因此車頭必須跟道路方向一致也就是要順向停,三重警分局交通組巡官趙培麟:「雖該處未劃設紅線,停車時仍應依照順行方向停車。」
停車還是找個位置停好停滿,千萬別為了一時方便,像這樣違規被檢舉,還得吃上罰單甚至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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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