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幾乎是每個成年男性必經之事,然而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在抽中海軍陸戰隊,於去年4月報到,報到當天中午休假期間離營未歸,總計在4個月的役期內落跑至少158天,桃園地檢署在偵查後,也依據陸海空軍刑法將其起訴。
▼台灣每個成年男子除了特殊原因都要服兵役。(圖/東森新聞)
根據《聯合新聞網》的報導,這名22歲的李姓男子是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2營第7連的二兵,於2023年4月12日報到入營,他在報到當天中午12點起休假離營,原計畫於同年4月24日晚上7點結束休假並返回營區,然而他卻在此期間消失未歸,也未向所屬單位報到。
▼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義務役期由4個月恢復為1年。(圖/東森新聞)
海軍陸戰隊位於屏東縣龍泉營區的新訓中心在李姓役男離營超過6天後,轉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偵辦,直到去年10月11日上午7點37分終於找到李男並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3項的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送辦。
事實上,我國兵役制度在今年元旦起進行調整,其中規定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義務役期由4個月恢復為1年,同時推出了大學彈性修業制度,而教育部也針對此方案發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要求學校在9月開學前納入學則,引導有意願申請的役男(94年次以後)完成專案服役。
▼兵役從4個月延長至1年。(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依據教育部的計畫,有意願專案服役的役男應於學期開始的2月或9月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進行徵兵檢查、體位判定、軍種抽籤等程序,並在該學期結束的暑假或寒假入營,為期1年,而役男在完成1年的兵役後,將返回原系繼續學業。教育部要求學校提供協助,以確保兵役完成後的學生能夠順利銜接回大學課程。這意味著若一切順利,參與此方案的學生可以在兵役1年、大學3年的時間內完成學業,與沒有參與的同學一同畢業,並不影響進入職場或升學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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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國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