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各種情況都有,但你有見過這樣的情況嗎?有鄉民發文抱怨,表示最近公司來了新人,早上報到完帶對方熟悉環境,結果中午就說自己因為不適合所以要離職,讓他當場傻眼。
原Po以「真的有新人早上報到,中午離職?」為題發文,以標題呼應內文直呼「靠X,還真的被我遇到」,早上公司來了一位新人,帶她認識環境,順便講解一下業務狀況,中午打算請她吃飯迎新一下,「結果剛剛12:30午休,直接說不適合她要離職」,讓他傻眼「靠啊,那我早上資料都白寫了,真的有這麼白目的人?」
原Po無奈的說「通常都會撐到晚上,隔天才說不適合,中午都還沒一起吃飯就離職了」。文章曝光後,大家開玩笑留言「你要反省」、「是你的問題」、「幫QQ,是不是你嚇到她」、「你要檢討你的長相」、「你是不是想把人家!」
此外,還有網友見怪不怪,認為很正常「遇過早上來,中午吃飯時間就直接沒再來了」、「我遇過2個小時跑掉的」、「我看你是沒遇過早上報到,去個廁所就沒回來」、「中午找不到人,找到第二天才回電話說不做了XD,HR超怕他在哪邊發生事故的XD」、「中午太晚了吧,有遇過來一小時就說這裡不適合我的」,認為這名新人的做法沒有問題,「有講不錯了,多的是直接消失」。
員工突然離職是違法的嗎?根據勞基法規定,離職預告是依年資而定。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工作3個月內則沒有明定要預告。
雖然報到後馬上離職,理論上不需要預告期,但勞工終止契約必須通知雇主,契約終止才會生效,因此離職還是要履行交接義務,不能一聲不坑就走人,這個舉動除了破壞自己在業界的名聲,還有可能被雇主求償,提醒求職路上的大家還是要負起責任,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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