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三生命案,網紅「小商人」在美國紐約時報廣場,刊登「化干戈為獄伯」廣告後,新北也出現首面看板!看板上七個大字「人神共憤 法不容」,雖然沒有公布姓名,仍有民眾覺得不妥。不過對此,我們詢問新北各單位,卻都沒人要處理。
選舉看板旁,這張廣告引人注目,只有頭像沒有名字。
路過騎士vs.記者:「我看不懂,(看不懂,不知道什麼意思),對,不知道。」
路過騎士vs.記者:「我有看其他的新聞,我應該大概知道。」
當地店家:「差不多上去兩三天而已,我不知道它什麼意思啦,為什麼會寫人神共憤呢。」
當地店家抬頭研究了好幾天看攏嘸,而一知道,是國中生殺人案件,所有人瞬間秒懂。
新北市國中生為乾妹出頭殺害同學,繼網紅小商人,在美國紐約時報刊登超大看板之後,再有一名神祕「周老闆」,在五股刊登看板抨擊。
當地店家:「比較不適當一點,怎麼說...大家法律上這樣走,我不知道臉長得像不像,萬一如果是臉長得很像的時候,是不是等他長大以後,對他一個傷害。」
路過民眾:「現在社會的輿論是這樣子啊,所以...看起來就是,不是很好看啦。」
全台第一個看板,公布國中生與乾妹妹的樣貌,面對過去新北院才說,禁止任何人公布照片,律師分析像這樣的似顏繪沒名字,難以認定揭露。
律師劉韋廷:「像這樣子的看板刊登,上面並沒有任何的文字,也沒有涉及到他人的個資,而且上面也不是一個真實的照片,而是用畫作畫上去的圖像,要來認定這樣的看板有違法,其實是相當困難的。」
新北市推給社會局,社會局強調,只針對家屬需求進行協助,看板沒有單位能辦,沒人要管、沒人能管。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