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真相/醫療暴力層出不窮 提高刑度能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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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人員被毆打、醉漢大鬧急診室,類似的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儘管先前已經修法把醫療法改為公訴罪,刑責加重為3年到10年有期徒刑,但其實超過一半案件起訴後都未有罰責,提高刑度真能做到嚇阻嗎?

護士vs.病患家屬vs.遭毆打醫師:「你不要打人,(我被打了)」。病患家屬要求醫生開立「巴氏量表」被拒絕,一分鐘內向醫護人員五度揮拳,類似醫療暴力層出不窮。數據顯示受害比例,最高是護理師占約60%,其次是醫師和其他救護人員,而動手者7成為病人本人,再來是陪同家屬親友,通常以徒手施暴或語言恐嚇,更嚴重則是拿器具攻擊。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病患可能覺得醫師就是比較高地位,然後對於其他醫療人員就會更用一種輕蔑的,或者覺得就是說啊你不懂啦,不然你去找醫師來跟我解釋啊,自己在醫院也有遇過精神科病人,對我們咆哮,或者甚至是肢體攻擊摔東西。」

萬芳醫院急診室醫師陳亮甫,坦言自己就遇過醫療暴力,只能自我安慰,畢竟鬧上法院等待漫長訴訟,得來的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從衛福部統計資料來看,107年399件醫療暴力案件中,只有48件做出處分的比例也僅有12%。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我可以和長庚下跪說,求你們好好,拜託不要因為我的因素,求你們好好照顧我爸爸。」

102年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朝護理人員掌摑事件,「催生王娘娘條款」在醫療法中,對醫事人員傷害行為改為公訴罪,致重傷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提高刑度真能做到嚇阻嗎?專家認為,問題不在起訴而是刑責判決。

高檢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林宏松:「事過境遷之後,這些當事人通常他會,表現出一些悔意之類的,或是說跟醫護人員和解、跟醫院和解,有做一些賠償的話,在量刑上通常在實務上,也會比較輕一點。」

動用到法條已是結果論,要提前預防找出醫病衝突根源,才是解決之道。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急診就是非常吵雜動線混亂,醫療人員相對是不夠的,當你這些問題沒有解決的時候,其實你就是在,埋下下一個醫病衝突的種子。」

除了調整醫院內部軟硬體,也能效法美國成立衝突降低小組,遇到危機能夠立即協調,讓醫護人員免於醫療暴力威脅。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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