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北區一棟社區大樓,一名住戶控訴,自己行動不便的媽媽,被6樓住戶向管理員反應,不歡迎坐輪椅的進來住,讓他們很受傷,認為自己老母親已經中風,不太能走路,除非要去醫院才會坐輪椅進出,但社區大廳沒有無礙障坡道,要自己扛輪椅上下樓,媽媽在家拿拐杖練習走路,還鋪了三層巧拼,深怕吵到鄰居,結果還是被鄰居不斷投訴,讓他們忍無可忍。
拿著拐杖慢慢往前走,行動不便的老母親,深怕會吵到樓下的人,步伐盡量放輕,就連地上都放了三層巧拼。
當事人女兒:「不想走了就是怕吵到樓下的人。」
這位行動不便的老母親,住在台中北區一棟屋齡28年的社區大樓,因為中風變得不太能走路,平時出門要坐輪椅,在家則是拿著拐杖練習走路,但家人控訴,被其他樓層的住戶,投訴「社區不歡迎坐輪椅的進來住」。
當事人女兒:「這個所謂的前(社區)委員,就跟管理員反映,不歡迎坐輪椅,她(母親)不希望我們子女為她擔心,封閉在她自己的房間,就是只有除夕的時候,會推著輪椅讓她出來吃飯。」
行動不便老母親的女兒哽咽地說,一家人搬來兩年多,要照顧老母親已經不輕鬆,6樓和8樓的鄰居,3個月投訴他們7次。
6樓住戶還曾在他弟弟去大廳收信時,跑去跟管理員表示,不歡迎坐輪椅的老媽媽,讓弟弟滿腹委屈,認為大廳門口已經沒有無礙障坡道,還要被鄰居投訴,當場找上他們理論。
當事人弟弟:「就只是因為她坐輪椅嗎,為什麼,他也答不上來,他用台灣話說,你是土匪啦,讓我覺得說我真的很受傷,奇怪了我又沒有怎麼樣。」雙方沒有共識,還叫來了警察。
當事社區大樓工作人員:「(6樓)頭痛人物就對了啦,整個社區被他搞到沒人敢當委員。」
實際找到六樓住戶,他們私下透露,以為坐輪椅的老母親一家人不是大樓住戶,都是誤會一場。
當事社區大樓管委會人員:「年輕的主委做了沒幾個月,也被他(6樓)告啊,說他太太生病他也告我啊,碰到我就給我吐三次口水,社區要做什麼都是要大家同意啊」。
市府說,依照法規97年建造的6層樓以上住宅,要設置無礙障空間。如果沒有,會開出限期改善單,不改善將開罰6萬到30萬的罰緩。只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生活不易,當事人希望鄰居之間可以互相體諒。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