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抱怨,曾經待過一間公司,不但月薪只有3萬,而且所謂的季獎金還是從薪水預扣,等於獎金是「自己發給自己」但老闆卻每年換新車,讓他不由得感嘆,「鬼公司慣老闆」難怪年輕人都往都市發展。
原PO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曾經待過彰化某公司,剛進去薪水開3萬,勞保投保級距不到位就算了,還有一個所謂的季獎金制度,必須從每個人的薪水預扣5~10%,扣完兩個月後,第三個月再一次給。
原PO舉例說明,薪水扣掉勞健保後剩2.8萬,再扣掉季獎金2XXX元」,等於第1個月與第2個月實領2.5萬,第3個月先發2.5萬的月薪,再發「2XXX元」X3的「季獎金」。
原PO痛罵,有人「季獎金」是這樣算的?這不就自己發獎金給自己,彰化真的一堆鬼公司慣老闆,公司員工薪水都不高,卻可以看到老闆每年都換車,年輕人還是往都市去發展吧。
網友回應表示,「原來是寄獎金」、「季獎金是預防離職的押金吧」、「無良老闆!去中科找科技廠做福利比較好」、「其實是借用你的工資,真聰明的老闆,太誇張了吧」、「傳產90%都是低薪,公司賺錢老闆寧願買車買房也不願多投資在員工身上,因為他們都認為人可以再找」。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