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粉紅色上衣的男子從袋子裡拿出一片片吐司,用手撥成一小塊一小塊後,接著從欄杆往下丟進河裡,旁邊還不只一袋,有民眾目擊拍下Po網,指控這名男子這樣的行為不只一次,根本是造成環境汙染。
民眾:「如果真的定期量又很多,你說真的對生態不好,對河川也不好,河川也是大家的啊。」Po網民眾說這名男子家裡開糕餅店,本身還是環保里長,有網友留言說「里長怎麼可以知法犯」、「難怪筏子溪的魚愈來愈多,看了很恐怖」,還有人說嘉義婦人亂倒吐司、牛奶都開罰了,看台中怎麼處理。
記者找到這名里長,他說真的是冤枉啊,自家的糕餅店10多年前已經收起來,這些吐司是開早餐店的朋友,店裡沒賣完的吐司邊,他覺得丟掉浪費,才要拿去餵魚,並不是把垃圾往溪裡丟。
里長盧坤炳:「我們里民在做早餐店,我把要那些吐司要丟掉可惜,丟掉可惜嘛,我說你拿來給我我來餵魚。」溪旁明明有「禁止亂丟垃圾」的告示,但原本要丟棄的吐司拿來餵魚,到底是惜福物盡其用,還是算廚餘、垃圾汙染河川。
民眾:「我是覺得還好啦,不影響到整個環境,觀感也還好。」
民眾:「看餵什麼,如果是倒廚餘就不好。」
環保局稽查大隊股長姚宗育:「尚難認定有污染溝渠水質之情形,僅餵食行為亦未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里長用吐司餵魚的行為,雖沒有違法但觀感不佳,環保局表示一般魚類在河川中會自行尋找食物,民眾如果任意餵食,可能會破壞魚類生長的自然平衡,甚至造成水質惡化破壞生態環境,經過勸導,里長說之後不敢再亂餵魚了,如果勸導不聽最高可能被罰6000元罰鍰,里長的形象和名聲也會因此受損。
(封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左)&東森新聞(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