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連千毅掀起直播主之亂,此後網紅染黑染毒違法事件頻傳,還有更多脫序行徑。鳳梨為控訴好友保母虐嬰,結果是烏龍一場,還被揭穿曾是詐騙集團;實況主Toyz販毒一審遭判刑,還繼續在網路開直播。
網紅快速崛起名利雙收,握有話語權和影響力,但直播鏡頭前的言行舉止有沒有受到規範。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現在觀眾口味未來越重,從以前小辣中辣到大辣,但我們現在相關法規,廣電法等等,都沒有給予網路媒體該管的規範。」
偏偏網路言行「無法可管」,加上自媒體市場飽和,為了增加曝光度和流量,有些網紅用爭議性話題或表演,好吸引廣告和粉絲「打賞」,造就網紅亂象層出不窮。銘傳大學犯罪研究學教授王伯頎:「他是從沒錢到有錢,從默默無名到全國知名,因為這樣,結果導致很多人去跟著炒短線經營,最後結果受害還是一般民眾。」
根據統計,將近四成中學生把網路當作吸收訊息的主要管道,有四分之一青少年許下的未來願景是當網紅或YOUTUBER,認為輕鬆賺而且門檻低又有機會出名。
自媒體經營者小玉兒:「他說我坐直播就票漂亮亮坐那邊,我說你有可能前期經營要坐那邊6到8小時一直講話,沒人也要一直講,很多人一兩個月之後就說不做。」
她是小玉兒,原本做網拍,後來轉行變直播主經營自媒體;臉書有14萬追蹤者,知名度累積高聲量,是長久耕耘結果。打開平台後端大數據演算,訂閱人數觀看時數,宛如殘酷舞台,決定YOUTUBER聲量大小,也直接影響她的收益。自媒體經營者小玉兒:「如果有直播就是直播收益,觀眾打賞,網紅的話,業配廠商收入來源,臉書IG打賞很少。」
網紅主要收入除了流量點閱率可以分潤,還有靠團購帶貨和業配,再和廠商談抽成。知名度高的可以接代言或商演,但網路世界良莠不齊,國外早已有針對網路平台設下管理機制。例如德國的「社交網路強制法」,以及英國也立法,將網路納入規範,連臉書推特都得遵守。而台灣面對媒體型態轉變,法規依然牛步,網紅亂象從沒停過。銘傳大學犯罪研究學教授王伯頎:「這樣現象不是一天兩天,而是行之有年,我真的強烈呼籲ncc跟數位不可以做點事,尤其數位部跟網路有關。」
只要一支手機一台電腦,人人都有機會成名。只是取得名利同時,也代表肩負起相對的社會責任,民眾更要辨別其中良莠,而非盲目吹捧跟風,缺乏媒體識讀,才不致淪為網紅蹭流量的犧牲品。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