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6月12號,張小姐載著母親,從哈馬星搭渡輪要回旗津,當時下雨,騎上渡輪後女兒重心不穩摔車,導致59歲媽媽骨盆及左髖臼骨折,動了三次手術,張小姐指控輪船公司,不重視安全。
當事人家屬張小姐:「他們的相關安全問題,還有他們的地板那一些,還有安全設施那些都應該要有,不管今天是不是下雨天,或是颱風天或是天氣好,船板那一些或木板,你原本就應該要維持著保持良好,因為我也不希望說,今天有觀光客,而因為這樣你來受傷。」
對此輪船公司表示,當事人兩天後才通知輪船公司,因查無母女過卡紀錄,調閱監視器已通知保險出險,保險公司表示,依單據實支實付,未收到對方提供完整單據。
當事人家屬張小姐vs.記者:「結果保險公司那邊,也是互踢皮球,他原本跟我們說,資料給他一個星期就會有答案,可是到現場一個多月了,都沒有答案,(你對輪船公司大概索賠多少錢?你有大概算一下嗎?),這我們就不太方便去公開出來。」
輪船公司還說,現場有告示要求熄火牽車,張小姐對輪船公司提告業務過失傷害,還指控調解不到擺爛,輪船公司強調有請假,並非不願意調解,雙方目前沒有共識,責任歸屬恐怕得交由司法來認定。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