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錦新」沒錢設門禁 管委會:李婉鈺家討412萬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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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新大樓明明有管委會,怎麼卻「沒錢」設門禁?主委指出是因為前北市議員李婉鈺家向住戶討412萬過路費!主委透漏,管委會的經費在去年全被扣走,原因是李婉鈺的父親林志郎10年前主張一樓的通道並不是共用,是有償「借給」管委會作逃生使用,指控聲請支付命令,前主委也沒有聲明異議。

市府派員到錦新大樓討論門禁,講到錢,管委會很氣。北市府建管處人員vs.錦新大樓現任主委:「那個李婉鈺說這個(通道)是她的,說欠她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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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主委指出管委會沒錢,和前北市議員李婉鈺家有關。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前面的主委基本上都跟林志郎,有某種的默契在就是這樣,所以他就主張這個走道是他的,是他的產權。居然前主委都沒有去聲請異議,我們那個管委會帳號都被他扣光了啊,都沒半毛錢啊。」

錦新大樓住戶進出一樓這個公用走道,但是卻被收了一筆過路費,原因就在於104年的時候這一份支付命令,上頭債權人是李婉鈺向大樓的管委會索討412萬。

林志郎10多年前買下錦新至少9戶套房及地下樓層。支付命令中記載,管委會在民國93年向聲請人,也就是李婉鈺「租用」房屋部分專有面積作為住戶逃生通道,管委會也同意支付每個月6萬8千8的租金,包含騎樓及通道。10多年下來共積欠412萬8,管委會的錢扣光還不夠付。

前北市議員李婉鈺:「這個已經都是10幾年以前的事情了,我的計畫當初本來不是要收購,可是就是那些管委會的人,跟(銀行)還有海蟑螂掛勾,所以把我一批房子賣給了這些海蟑螂,然後他們出了兩倍價錢要我買,所以我就整個都脫了就不要了。」

律師李育昇:「由於管委會並沒有對於支付命令來聲明異議,因此支付命令確定後,李婉鈺還是有權來進行強制執行的。」

對此,李婉鈺父親出國無法取得回應,錦新大樓裝門禁,禁外來客也再扯出大樓裡的陳年風暴。

(封面圖/東森新聞)

錦新 門禁 管委會 李婉鈺 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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