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收到的違停罰單,林小姐一看很不服氣,理由是。投訴人林小姐:「因為我是停在,沒有畫紅線的地區。」
從照片一看,林小姐的車停在紅線後,但警方表示,路口10公尺內停車,開罰900元,他認為是陷阱。
投訴人林小姐:「去停一個地方,不可能就是會帶著丈量儀器去,有點像誤導或陷阱,因為它如果這樣子畫的話,我們大家停在那邊,那不是每天都要收到罰單。」
高市新莊派出所副所長唐碩廷:「該車停放位置,雖未畫設禁停標線,但明顯接近路口違規屬實。」
記者:「我們重回罰單被開罰的現場,可以看到現場是停著另外一台車,到底路口10公尺內要怎麼計算,我們找來10公尺的捲尺一量,發現就是在停在捲尺後面,這個位置才不會受罰。」因為是無號誌路口,從停止線算起10公尺內禁止停車,再來就是有號誌燈路口從燈柱算起,若是無號誌無停止線路口就是垂直轉角處,起算10公尺內都不能停車。
▼路口10公尺內計算方法。(圖/東森新聞)
記者採訪當下,當地民眾就說,他們的車子這樣停了30多年,不敢相信有人被檢舉。
當地民眾:「就紅線不能停這樣而已。」
當地民眾:「我們住40年,停40年了。」
高市交通局主秘王志綱:「道交條例在明示,禁止停車的方式,本來就不需要主管機關畫設或設置標線標誌,那畫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的標線標誌,那無非是加重提醒。」交通局表示就算沒線也不代表沒違規,光是高雄市今年1到10月底,像這樣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取締的件數,就有9萬9076件,平均每個月就有近上萬人因為這樣被罰。
提醒駕駛人就在沒紅線,只要是路口10公尺內停車就已經違規,可能還會收到罰單。
(封面圖/東森新聞)